不知不觉临近毕业,越接近社会也就变得越无力,设计很多时候,是妥协,是现实。
每天都在逛各种网站,除了发现很多优秀的设计案例从中学习设计方法之外,我也看到了很多很多的前文本(相似的创意与产品),甚至有一个创意我看过在同一个大奖拿过三次,不同国家的设计师获得,看的越多,我对抄袭的定义就越模糊,也有很多人问过我抄袭的定义,刚开始我还很勇地逼逼几句,现在,做为一个法盲(以后估计得学),所以想写写自己的一些疑惑,向各位前辈请教。
我刚接触设计时是个理想主义者,认为设计是创造,后来渐渐觉得,设计是解释,然后就不断寻找解释,
从生活(因为小时侯总喜欢用旧报纸或者写完的纸张自己糊风筝(穷逼),就有了:风筝是写给天空的情书,是年少未交付的心事。有了《写给天空的情书》);
从诗句(晴天有雨,偶遇,也是故意,落在你的伞,溅在我肩膀上的雨滴。有了《阳光下起了雪花》注:没有这句诗,有也是我写的。);
从一句话(因为上课时不知是谁喊了一句:我操。上课走神的我不禁展开了灵魂的追问:到底谁操的谁。。。于是,有了《插头小夜灯》)。
不断寻找解释的角度。经常会遇到自己想到一个自己很爽的点子,一谷歌发现几十年前外国设计师已经解释过了,那我可不可以再解释呢?当然可以。所以我们会经常隐约看到这件像哪件,哪件像这件。但隐约相似是那种感觉呢?
我曾遇到过一个导师,他说没必要去纠结于此,整天纠结这个像那个,那个像这个,没意思。我也觉得很有道理,但当我自己界定不清楚时,我也怕自已越过红线。所以当我的作品有前文本时,我都会放出来对比,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当它努力去寻找前文本时,就已经认定了事实,所有的解释都是狡辩,与其躲躲藏藏,何不大方放出前文本,设计不一定是创新,也可以是改良,所以,前文本实际并没有那么可怕。
说说我的疑惑吧,我也只是瞎扯,想到哪说到哪,理解错了就错了,大家听个乐呵。
设计作品的相似度,我会分为两种(一种概念相似,解释项相似,创意点的雷同;另一种则是造型外观相似,也就是再现体相似。这种是经常被喷的很惨,衡灯很多都是被抄造型。而普象之前有一件TOP作品因为造型的相似也吵得挺厉害,)创意的产生与思维的推导,都需要理据性。人对于很多东西解释的角度往往是相同的,比如我导师经常说我画的草图像屎一样,我看了一眼我的草图,也这么觉得!那说明我跟我导师对于草图的标准是一致的么?不,那仅说明我跟导师对于屎的认知是一致的。是臭,丑,不好,污渍,垃圾。。。这么评价自己的草图有点过分,但放出来我的草图吧,狮屎胜于熊便,关门,放图
是吧,大家对于屎的认知是相同的。
不过这件作品也有人说有衡灯的影子,我很奇怪,也许你们能看到最初的草图的底下有一句话:如果开关就是灯VS如果灯就是开关。
这就是我的设计点,我在两者之间晃动,还有一个如果开关就是灯,有空把那件发出来。
所以我关于影子的说法,我并不认同。如果非要说影子,我觉得有插头小夜灯的影子,或者应该说是插头小夜灯有它的影子,因为人偶小夜灯这个想法是在插头小夜灯之前的。但事实上,它们之间没有联系,意图定点并不相同。
分析以上我关于相似的理解,这里放一张图。以下所用案例不代表本文作者观点,用到的作品如有冒犯都是作者傻逼想蹭热度,仅学习交流,会尽量举自己的例子,侵权联系删除。喝了两厅二锅头写的,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感觉产品设计是一种爽点的一次性用品,第一次看到有趣的交互方式的产品会很惊叹,用多两次就习以为常,很少像艺术画作或者书本一样,能每一次都给用户带来新鲜感,一些优秀的创意,很多时候是为了让用户看到时被吸引产生买它的冲动,当买回放在家里时,也已经是事后一根烟,心中宠辱不惊。所以当一件作品有了前文本,给人带来的惊喜感会弱一些(比如我刚开始看到坪井浩尚樱花杯关于水的痕迹的解释的时候,我会为它而惊叹,而再后来再看到佐藤大的搅拌杯,就没有那么的惊喜的感觉了。搅拌杯的褶皱边缘到底有没有解释成樱花,我并不清楚,因为这也不是这件作品主要表达的东西,但因为樱花杯,会让我关注到杯底的形状,带来前文本,这个意象无疑很美,但事实上这个褶边设计是服从功能的,是为日本一种很火的饮料专门设计,能够让用户轻松将液体混合在一起。)当然,我更希望是樱花的杯底,因为这样就可以让本来只是美的一个符号具有了实际的功能意义。
我自己理一下,第一个点,解释项的相似,相似的创意概念,再现体的差异化。
这种方法的使用我觉得挺多的。当然实际上的产品之间并无关系,更多是个人的一些前文本影响我的判断。这些作品之间并无联系。
说说上面关于创意点相似,外形不同的演变。因为需要挡风,所以有了杯壁,而杯子高了,不方便点火,所以从这个点出发,设计师开了一个口,然后用火苗的符号解释了它(现在觉得这个解释是带有指示功能的,仿佛是点火烫出来的一个洞,会指导用户行为,告诉用户从这里点火。)
回归到上一个步骤,从这个点出发,对缺口的形态重新设置,一种像上面一样,解释局部,像爱心,像窗户(虽有不同的解释意义,但相似度还是太高了),重新解释缺口,保留点火的可供性,解释整体,外观造型发生改变,可供性的目的不变,产品整体与符号解释(造型变化大,很难看出造型上的前文本),进向推出像花朵,像衣领(杯子腰细一点?),这时也许还带有一点的前文本。当你对重新解释的符号再进行去符号化,相似性就很低了。
关于创意的相似,与解释项的不同。这次的前文本是我自己,也许别人避而不及,我觉得理性看待吧,是我自己认知能力不足以及理论差的问题(半调子,这里一堆错误),勇于承担。事件历时与年代都比较久远,但在高中,我也就语文与历史牛逼,记忆力比较牛,语文老师换了三我这科代表都没换。所以还是能说道一下的,当时是一个老师提到的一个关于茶包书签的设计方案,把书签做成真实的茶包,最打动人的一句话是:书的味道是茶包泡出来的。我一直思考这一句话,认为刚好相反,书签本来是没有味道的,而书是有味道的,如历史书的厚重,言情书的青涩,我们总能用形容词来形容它,而书签夹在书页中久了,仿佛就有了书的味道,于是我把一句话记在了本子里:书签的味道,是书泡出来的。
后来一直没敢提,跟辉聊了一下,他说你可以提一下,于是一次上台讲方案的时候,向老师提了我的见解,老师摇了摇头说:不对,谈下一个方案吧。
然后这个想法就一直落在了本子里,跟我那厚厚的两本草图一起堆积。
后来,直到上一年有个时间特别空,我就打算每天建一个方案,选择到了关于茶包书签的设计,然后随手就发了,第二天一觉醒来阿黄说同学已经做了,我再做就会涉及到抄袭了,让我删了。(事实上当时我是有知道同学已经做过那个方案的,但我当时的认知以为两者解释不一样,所以就没想太多,但其实带有很强的前文本,群里的伙伴们提醒了我,我就赶紧删除了,并向同学道了歉。)
说到两个方案的差别也许只是个文字游戏,这个方案创意相似,再现体都是书签,前者运用了真实的味道与形态,解释书的味道是茶包泡出来的。
而我关于对于书签的味道,则是认为书本来就有自己的味道,每一本书都有其独特的味道,书签的味道,是书泡出来的。而每种花有每种花的花语,花语与书本身的味道能否互相解释。所以切割了书的封片的一部分做为书签,通过磁吸附在书的封底,印上了与书的内容有关的花的图案,让书本与书本里携带的书签能够互相解释。
说到这里,说了这么多,你也许会发现,再怎么解释,其实都会带有前文本,而且很强烈。用班长的话说,可能我想要表达的解释项不一样 ,但到最后再现体和解释项都有点像。所以解释都是徒劳。那怎么才能算是突破呢,前段时间跟几个无聊的人聊到这个话题,有两句话挺有意思:1.设计需要有其重做的意义。2.“前人已经做过”是思维的惰性。
图文无关,懒得找图了。
关于第三点,创意概念相似,产品类别不同。无疑是市面上最多的一种方式,同一个创意在不同的产品品类中去呈现,很难去界定,这里用一个文学上的词叫融梗,总会显得有点生硬。
这里还回归到上面的一句话,设计需要有重做的意义,借用过来的创意能否与产品、使用环境形成新的解释,而且这种解释是很自然的。
上面所说到的很好理解,但对于再现体的相似我是抱有疑惑,我们设计产品,总会找意向图,而这些意向图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我们对造型的构想,找意向图时会为脑海中预想的感觉层面的东西寻找一个具象呈现的载体,而当寻到到具体的载体,就会难免受载体造型所带来的影响。
前两天同学做的一套家具跟一款家具很相似,舍友说会不会构成抄袭,我想,在家具领域中,很多产品的差别会很细微,个性渐渐会变成共性,然后又出现新的个性。
当然,再现体的相似也同样会带来前文本,而我的疑惑也是在这里,当组成一个产品的编码足够少的时候,一个编码的创新能不能成为共性,并在这个基础上创新呢?
这里同时也举一个我的例子,有人觉得会涉嫌抄袭,也有人觉得并沒有,核心点就在于产同里的一个编码的形式类似。我认为不构成抄袭,同样用那一句话来解释:设计有其重做的意义。
而我认为,它是有意义的。
虽然这个设计不是一件很好的设计,但我觉得它很细微,我很喜欢它思考的过程。下面就讲一讲这件引发这篇日记思考的作品,也就是再现体的相似,产品的创意与解释项不同。
大三的时候,一个课程中一个同学分析到深泽直人的雨伞,在分析它增加了一种新的可供性去服务于用户行为,我发现它增加的挂东西的功能的使用与产品本身的功能是对立的,分别适应于两种环境。在撑伞时,提供的挂东西的可供性就没法使用。在使用挂东西的功能时,遮挡的功能无法使用,两种功能是相互对立,并能分别适用于使用环境,被使用环境所解释的。
我当时觉得这种感觉挺有意思,就想,什么东西的附加功能与主体功能本应该对立的,但实际生活中却并没有对立呢,于是寻找产品,找到了笔,笔最初的功能用于书写,笔夹做为笔的附加功能提供了可以夹在衣领、笔记本等可供性。但这两个功能是对应两个不同的行为与环境,在书写时,笔夹的功能就用不上,在使用笔夹的功能时,书写的功能用不上,两种行为是对立的,并相互转换的,而现存产品中笔夹的功能是一直存在,当写字与夹笔两种功能存在同一环境时,使用过程会产生干扰性,从而会出现使用笔夹功能时,书写的功能并未消失,容易引发误划衣服、书页等行为。
怎么让书写与笔夹两种功能形成对立并能够被环境所解释呢?
我想过很多方式,在思考过程中一位同学给我发了佐藤大的一支笔,一位同学给我发了深泽直人的一支笔,我无法否认我都看过,但我实际上认为我的创意与解释与它们并不相同。我通过对笔的再设计重新设计结构,让两种功能单独对应两种行为,为使用环境所解释,使两种功能形成对立。切割笔壳的一部分,让笔帽与笔夹一体化,当笔帽下压,笔芯出现,进行书写功能时,笔夹的功能消失,反之亦然,通过侧面软胶的按压,笔芯笔帽回弹,书写的功能消失,笔夹的功能出现,以实现笔的功能与人的使用行为的相互贴合与相互转化。
我无法否认我看过深泽直人大师的作品(也否认不了,毕竟我偶像),所以这件作品肯定会带有前文本,而这个设计的意图定点也就是创意是创新的,借用了切割笔帽的形式,与侧面按压形成了功能的对立与使用环境的相适应。当然,针对这个功能的对立实现方式有很多种,实际上我也想了不止这一种,但我觉得它是最直接的。
另外,一个产品的组成编码越少,从可供性上思考的创新难度就越大。而一个产品的创新做为个性,最终也会走向共性,正如也许刚开始笔并没有笔夹一样,一个创新如果不能被运用它的意义存在就停在了那里,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们才能看得更远,如果因为深泽直人大师创意设计出切割笔帽的方式(在这里解释一下,我觉得深泽直人大师在切割笔帽是一种形式创新,并不具备具体功能,而因为用切割的方式,选择了用三角形的笔身防止笔滚动),后来人就再也不能运用,那产品创新的意义永远从零开始。
所以我最终还是借用切割笔身的形式,形成功能的对立。有人说,如果我在设计出来之前见过深泽那支笔,就涉嫌抄袭了,因为再现体借用的形式相似。我不太认同,我不能否认我见过深泽直人大师的笔,并借用了切割笔帽的形式。但切割笔帽从来不是我的设计的意图定点,而只是我实现两种功能转换的一种方式。
其实这款笔要去除争议,完全可以在目前可供性的基础进行解释,我完成可以把笔夹切掉的部分设计成一只趴着的故宫猫(文创不都是这样的么),但我觉得如果这样,它对我的意图定点会造成干扰。
当然,以上只是我个人的一些乱七八糟的观点,实际上我脑子也乱七八糟,希望各位前辈能讨论与分享自己的看法,让我也理清下思路,感谢指教。
还有十几天大学就毕业了,四年学得乱七八糟,论文没写完写了这玩意当日志,估计得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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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觉得那把伞的和笔并不相关,直接说,那把伞我不认为是一个好的设计,笔夹说是和书写功能相反,但他表面功能是夹在某个地方,但本质功能是满足下一次的书写,所以他还是服务于这只笔的。但雨伞挂物仅仅是一个附加功能,我出门带伞就是为了遮雨,但你让我当一个拐杖挂东西和遮雨没什么关系
1.我认为你的笔不具备抄袭
有这么多想法和理解已经很厉害了
我刚出来实习,也感觉到很多东西需要妥协,有时候自己觉得很好的想法,上级也并没有理解,自己觉得可能在沟通能力上还需要加强,一个项目,要过了经理,过了总监,还要过甲方
目前也是即将毕业很是迷茫,每次看完广美的作品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心很凉的感觉。会更加迷茫,并不是说广美的作品不好,相反自己觉得很喜欢,觉得这样的哲学思考是受益终生的。但是总会觉得这样的思考对于自己来说很难,而且可能构建生存很难,狭隘地认为如果那电影来说这样的设计更像文艺片、有深意有内涵、更有价值,但是可能受众不宽广;而如果面对生存更需要商业片一样的设计,需要专业的各种职业技能。
其实话是这么说,大家道理也都清楚只不过放到自己身上真的挺难选择的。自己还在纠结里,可能面临毕业更加痛苦吧hhhh
设计师是不能过分强调个人意志的,
“语文老师换了三我这科代表都没换”已经截图发语文老师了
很喜欢关于笔的重新解释,对于两个对立功能的重新划分,这是“新思考”产生的结果,我对于相似形式是否抄袭的理解是,新产品的创造是否具有新的意义,解决了新的问题或产生重新定义。另外每个人的理解不一样,自己保有的见解能够自洽就好了
你好酷
对这支笔的结构有疑问,我不清楚楼主用的是什么结构,如果用传统按压回弹Push-push结构的话,钩子的最尾端应该有余量,而不是完全顶住外壳;如果直接按压推出笔头,这样写字的力没保证。。。
我居然看完了 ,普象那件TOP作品因为造型的相似也吵得挺厉害那个始作俑者应该是我吧 ,首先表示Love and peace,学弟大学就有这些设计觉悟表示赞叹。我大学时也有过你得想法,觉得一个好的设计解释得通就是一个好设计,但是经过社会得毒打,发现设计是一个权衡较量得过程,现在天天与成本 结构可行性 用户习惯 市场接受度 做较量 我认为设计师应该是一个平衡大师,把所有东西放在一起,做一个均值,平衡得最好那个就是一定好得设计!就像你举烛台那个案例,不同得洞你给出了不一样得解释,但你有没想过怎么衡量这8个洞哪个是最好的?在你符号化之后怎么保留他富有情感化得符号化。简单来说 你优化他得功能性,便利性,后面那款你的设计虽然很好得交互便利性但是整体削弱了他得情感化和符号性,所以我说设计需要最优平衡值!至于你纠结得设计相似性得度,没必要,因为有外观专利侵权法,不过你举例,坪井浩尚和佐藤大那个杯子案例, 假如佐藤在产品推广点上加入了能留下花纹水痕得杯子,那么如果按照中国专利法,有可能存在侵权,专利法明文规定尤其在同类产品,之前有幸与坪井存在项目上得合作,下次告诉他去告佐藤大好了!(玩笑)最后,重做得意义,我看了第三个作品 还有首页全部得作品,我是感觉你有点陷入在坑里了,几乎所有很多都创意得雷同点,或者借代手法,或者嫁接手法,把这个好的设计点代去另外得产品,无可否认,你是好的整容医生,但你离创造者还远,你自问有没有一些市面上没有看过得点子,其实学生应该看到得这些,大师都老了,他们一些设计都是按照他们那个年代得人得喜好习惯去弄的,除了父辈,那还有几个把笔夹在衣服去开会呀,所以你在一些很老的得设计去做概念优化是没用得!学会用大师得眼睛去做设计,多观察生活!无论怎样 ,不否认这个年纪应该得优秀,加油!
哈哈,解释一下,后面的那个烛台不是我的设计,我只是在找图时候刚好找到了。
设计相似性的外观专利真的感觉没啥用,坪井大师的水杯很棒,但实际上佐藤大的那款是以功能为主的,杯底是什么形状并不清楚(我有解释了,只是说到前文本的问题对于创意惊喜感的影响。)
哈,可能是自己定位的问题,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创造者,我更喜欢做生活的解释者吧,哈,至于前辈您说的创意雷同点,以及手法问题,我觉得思考的方式正好相反,我们用什么手法是由设计文本编写的过程寻找恰适点而不自觉中呈现的,至于手法应是设计出来后再进行解释分析所应用的工具,正如我们写一篇文章,不会说第二段用排比手法,而是写作过程中文本编写恰适选择,至于写作手法的分析,留给观者或者老师点评:第二段作者运用了排比,其意义……,让文章……。
所以我不太认同前辈您关于整医生的说法,设计先有创意,而手法不是目的,手法的运用合适与否在于与产品创意的文本编写的表达相关,技高于神也是匠人,而我很多时候更喜欢做生活的解释者。世界上的设计师很多,解释问题的角度也许雷同,正好我们每个人对云的解释中都可能想到轻盈洁白,像棉花糖一样。所以解释相似并不少,前几天刚想了一个,模都建好了,发现一个朋友做过了,备感可惜,他说可以合作,我觉得他设计得很好了,没有重做的意义。自认有些创意是市面上没有的,不知前辈您说到的所有产品都有创意的雷同点是什么样的标准。当然,有前文本的我一般也会放出前文本,正如最后关于笔的设计一样。我觉得设计有其重做的意义,产品存在的问题有很多方式解决,虽然我们不会夹到衣服上,但我们会夹到书页里,当然,我并不是说这支笔是很好的一件产品,仅是喜欢思考的过程。
感谢前辈您的回复,我还在努力学,以后会继续多观察生活的,感谢指教,也谢谢您的欣赏。
他说还可以发表么。我说如果没有比前人改良,就没有发表的意义,因为著作权不是你,也无法申请专利。
想请教一下前辈您对这种情的看法。😀
深泽直人的伞,是不是忽略了拄拐杖这个功能,这个功能并没有跟挂物形成对立。而且就算开伞后,伞柄依然能挂物
看《一件作品引发的思考》引发的思考
客户说是狗屎,然后自己也就会越看越像那么一坨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一位等认领的设计师引发的思考